虽说美国在不定时地调整移民门槛,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移民人数,不过对于优秀人才向来是欢迎的,EB1A和EB1就都是针对优秀人才的,那么,美国EB1A和EB1B区别究竟有哪些呢?一起来看文中介绍吧。
EB-1分为EB-1A杰出人才、EB-1B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EB-1C杰出跨国企业高管三种。作为美国职业移民类别中的第一优先级别,以配额高,办理周期短,“一人申请,全家绿卡”等优势成为美国最受欢迎的移民方式。
EB-1A指的是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而且其成果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专业人才。EB-1B指那些在某一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中取得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的教授或研究人员。
从字面上也能看出两者有交叉重合的地方,以至于很多两者都能满足的申请人非常困惑,不知道自己到底该选择哪种移民方式。
美国EB1A和EB1B区别,你了解多少?
EB-1A和EB-1B有很多不同点。
1、自己是否可以单独申请
EB-1A可以由外国人自己申请,不需要雇主提供工作职位;
EB-1B不能由外国人单独申请,必须要有雇主的支持进行申请,雇主必须要为受益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永久工作职位的承诺。
2、适用领域有所区别
EB-1A“杰出人才”的范围包括科学、艺术、教育、商业和体育五大类。是三百六十行,行行都可以。
EB-1BEB-1B只能适用与科学研究的学术领域,用于教授或研究人员
3、申请者的经验不一样
EB-1AEB-1A不要求申请人有工作经验;
EB-1BEB-1B要求受益人在相关领域内有至少三年的教学或者研究经验。
4、最后证据综合考量
在最后证据综合考量里,EB-1A强调的是“顶尖少数几个之一amongtheveryfewtop”和“持久的国际声望sustainedinternationalacclaims”。
在最后证据综合考量里,EB-1B强调的是“杰出outstanding”和“国际声望internationalreputation”。
到底是选EB-1A还是EB-1B?
如果申请人同时满足这两个类别的移民申请要求,可以因个人情况而定申请哪一个。一般情况下,通过申请EB-1A移民美国更具优势。
虽然EB-1B对申请人成就的要求没有EB-1A高,但是必须要有雇主的永久性的研究或教学工作的工作承诺。EB-1B申请的过程中如果申请人更换了雇主,那原本正在处理中的申请就有可能因此而终止。
而EB-1A不需要雇主的支持,在没有雇主支持的情况下,自己也可以独立申请。而且也不需要永久性工作的承诺,申请过程中换工作对申请人的绿卡申请也没有影响,这样就不必如EB-1B申请者那样被限制在某个特定的工作职位上,自由度更大。
例如:博士后研究人员如果作为杰出研究员申请EB-1B,法律要求美国雇主所提供的职位必须是永久性的。
如果通过杰出教授来申请EB-1B,法律要求美国大学所提供的职位必须是tenure或tenure-track。由于博士后工作不属于“永久性”职位,所以尽管许多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学术条件上已经符合了EB-1B的要求,却无缘申请EB-1B。因此博士后研究人员大多申请EB-1A。
即使表面上看起来条件差不多的两个申请人,出于多种原因和细节上的不同,可能最后的申请结果有天地之别。所以申请前最好和资深移民律师进行商议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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