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于5月24日公布最新消息,部分之前已递交的案件可以开始申请加急处理,主要包括:
1.2021年1月1日前递交的EB1-C案件,可以在2022年6月1日后递交加急申请(I-907)。
2.2021年6月1日前递交的NIW案件,及2021年3月1日前递交的EB1-C案件,可以在2022年7月1日后递交加急申请(I-907)。
本次消息中提到的EB1-C和NIW的加急审理时间是45天,之前就可以加急处理的EB1A加急审理时间是15天。
如果您已经申请了以上相关项目,且在上述时间内,那么您可以根据您的需要,在规定时间段内选择是否加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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